“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能量橡胶粉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对于胶粉的话,是用来改善路面的。沥青在一般我们使用轮胎改性剂时候不仅能够提高轮胎的耐磨性和抗水性、降低滚动阻力,而且还会增加产品的承载量;另外,各种橡胶材料和填充母粒都会掺入到胶粉中进行造粒。
精选天然胶源材料,不添加任何违规原料,安全放心;粉质细腻、流动性好。专用于防水卷材的填充增强骨架材料。
丙纶无妨粉新一代橡胶制品防老化及高档橡胶专用消光防滑橡胶粉无味、低烟少炭、无毒。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能量橡胶粉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采用进口机器和设备生产的轮胎胶粉。质量稳定,环保型无毒害,不影响人体健康,是轮胎行业环保改性的理想选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采用优质原材料,绿色环保无污染。添加进口新型材料成分,具有较强的粘接性与防水性能,并且拉力强度高,耐温程度良好使用寿命更长久;粉质细腻不易产生静电,附着于表面,手感细腻舒适增大摩擦力和安全系数。施工简单方便快捷,轻松解决漏油问题,长久的养护密封防腐,受热膨胀收缩系统可以避免裂纹现象出现导致渗
这款橡胶粉,是橡胶轮胎制造中的原材料。有助于提高橡胶的物理及机械性能,主要用途为绝缘、防水、抗静电。广泛应用于橡胶工业和电气设备工业。
特别添加乳化剂和促凝剂,产品细度高。本胶粉可用于改性沥青,密封材料及橡胶产业生产;亦广泛应用作其他高分子材料的补强及填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