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橡胶粉,“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本产品是精选天然橡胶为原料,以多种复配助剂等经混炼、研磨而制成的粉状防水材料。能在建筑物表面形成一层透气、可呼吸的防水层,可阻止水份的渗透及风化,保护建筑物内部水汽不易散发到室外,有效抑制霉菌在建筑物内滋生。
超细精粉,天然植物胶粉,抗氧化性好、不易挥发、在水中长时间浸泡吸水量小。特别适合用于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粉料浆体的配制使用。
精选的环氧树脂以及氢氧化铝材料合成制作。而且具有较强的粘合性和拉力。采用传统工艺制作,并融入现代化改进技术,所以产品质量更加优越。可应用于各种物体表面,如玻璃等硬质物也能很好地防止划伤。且耐高温、持久不掉粉、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双创橡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和销售硅胶粉及其它防水材料的股份制企业。主要经营:硅胶原料,乳白胶、塑胶跑道材料、透明防水粉、贴皮胶等各种硅橡胶助剂及其它化学品。厂址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红光大道18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植物橡胶粉是一种新型的防水材料,具有无毒、无味、不变形等特点。用它做出来的制品经久耐用、硬度高、永不龟裂!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结团、不分散、成型好,可以提高施工效率。改性沥青胶粉中添加了聚合物和多种进口添加剂等混合而成的材料。
快速出售,降低库存。品质有保障!厂家直销改性沥青油茶籽粉20目100吨包装5公斤或1000公斤袋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