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有毒吗
胎胶粉属改性剂,对沥青的改性作用。使混合料体系降低了针入度,从而增大了与骨科嵌挤作用力和粘结强度;胶粉是一种经细磨、改性并经过精选和破碎的超细矿物聚合材料粉体。
改性沥青胶粉属于是添加了其他的材料。不单纯就是煤焦油沥青,加入石脑、硫磺等材料后进行粉碎与混合制成的特殊胶粉,黑色的,很多地方要用到这种胶粉,所以效果很显著
本品是采用进口天然胶粉为原料。具有粘接强度高,低温抗裂性能好等特点,使用在建筑道路维修沥青材料中可大量添加到沥青混合料中。与矿粉、水泥相容性极佳。冷水也无法破坏其结构。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胶粉是以炼焦煤或半焦作为原料经干馏加工制成的粉状物,又称作沥青煤。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中央分隔带的基层及各种机场跑道、停机坪、车行道、桥面铺装等场合。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有毒吗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原厂价供应高分散性,比重轻。高软化点,抗裂指数好用于各种沥青改性剂,各类天然橡胶以及合成橡胶的改性用,也可作为各类防水卷材的添加剂使用。具有优异的高温性、低温柔韧性、耐老化性能;同时对烟和刺激性气味等物质有良好的隔绝效果
改性沥青轮胎胶粉由轮胎专用添加剂配制而成,无任何化学成分对人体有害物质,取代了传统火焰加热工艺的危险。该产品具有着低温高粘、运输量大的特点,降低了轮胎压力自燃率提高了沥青标号抗老化性和耐久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