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橡胶粉,“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这款胶粉采用纯橡胶制作而成,纯天然环保无毒。按照一定的比例添加在防水涂料中会产生特殊的效果,使得防水涂层更佳耐磨和弹性好等优点,让您家居体验更舒适!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专业的改性沥青生产厂家,经过多年沉淀和对新旧沥青与天然橡胶的共同特点研究表明,其最大缺陷是稳定性不够好,而我们就将改善改性剂加入到高分子材料中使其发挥出更强劲的作用,让生产出来的产品具备更佳的安全效果和稳固的质量
专业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胶粉,加入添加剂后分为:普通型、抗裂型、耐根穿刺型,颗粒均匀无针眼,用于道路桥梁建设。也可直接作为成品用在高速公路、机场跑道及堤坝等工程中
以特种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添加进口乳化剂精制而成。具有较强的粘结性和高温稳定性,可在180度至300度范围内长时间使用不脱落。主要适应于铺设各类路面沥青,适用于公路施工中小面积的冷补和快速修复,是桥梁、机场跑道、水库堤坝等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理想材料。
生产橡胶粉
适合国内外地区销售,符合环保要求。改性沥青轮胎胶粉常规颜色有棕黑、灰白、褐红三种;其主要用于平基、公路、桥梁等工程改性,用量大,用途广泛!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改性高标准复合型轮胎胶粉,本产品用途广泛,可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生产加工。采用科学配方制作而成,具有粘接力强等特点。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