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安徽橡胶粉

作者:admin 时间:23-04-24 阅读数:42人阅读

优质防水粉,采用上原料精制而成。具有高膨胀、低温柔软性好和不易老化的特点。本产品橡胶行业中做减水剂使用效果良好,推荐与常规减水剂合用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专业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胶粉,加入添加剂后分为:普通型、抗裂型、耐根穿刺型,颗粒均匀无针眼,用于道路桥梁建设。也可直接作为成品用在高速公路、机场跑道及堤坝等工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改性沥青轮胎胶粉,满足现代环保要求。该产品不仅是生产翻新胎的优质材料,而且也能作为密封剂及黏结剂在其他领域应用;具有附着力强、柔韧性好等特点,成本低廉广泛适用于石油产业中各种管道的修复和养护方面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安徽橡胶粉

以特种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添加进口乳化剂精制而成。具有较强的粘结性和高温稳定性,可在180度至300度范围内长时间使用不脱落。主要适应于铺设各类路面沥青,适用于公路施工中小面积的冷补和快速修复,是桥梁、机场跑道、水库堤坝等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理想材料。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精选高品质进口橡胶原料,使用过程不会产生粉尘。本品粒径均匀,流动性好,韧性强。能够完全取代传统的石灰粉、石英粉等老式防水材料中二氧化硅,起到增加重量和保持材料环境卫生清洁作用。同时它还可以替代部分树脂,填充刚性产品如砂浆中刚玉空隙,达到修补砂浆孔洞等问题!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安徽橡胶粉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