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白色橡胶粉

作者:admin 时间:23-08-31 阅读数:24人阅读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白色橡胶粉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聚酯单体是胶粉的主要原料,胶粉在橡塑制品中可提高产品耐热性和延伸率、弹性、柔软及光亮度。对各种塑料的增强效果更佳且无毒害,同时由于它特有的粘结作用,能使其与被补强的塑料的粘合更牢固。

精选优质胶粉,具有很好的弹性和韧性。高温压铸一体式罐装技术保证了产品更加耐用,三种包装方式随心所欲。采用的食品材料防潮设计使得胶粉不易氧化,经久耐用;瓶身大容量设计为您节省储存空间、轻松便携!

橡胶粉的生产原料取材天然成本低廉无污染。此款防水专用橡胶粉具有良好触变性、稳定保湿和光滑高弹性等优点,更容易与卷材或者防水涂料结合使用,在卷材和防水层表面可以形成致密且均匀的憎水层,从而达到防水作用。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白色橡胶粉

防水材料橡胶粉,具有拉力大、伸长率高等特点。适用于粘结剂厂家做各种建筑填充和用作高分子合成材料,防水油膏的添加剂

防水材料专用橡胶粉,欧标环保要求,分子结构稳定不易受潮。既能提高粘接力又具有很好的流动性。最大限度延长了防水层的寿命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本产品使用橡胶原料制作而成,其性能优于各类橡胶颗粒,且耐高温、耐老化性能强。本产品适用于防水卷材生产的粘结剂、密封材料以及涂料等领域

防水材料专用橡胶粉,含有较高的纯度。本产品适用于做防水材料里边的填充料、或者添加在腻子里使其具有弹性。是一款非常好的,防水抗裂必备原料!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