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天然橡胶粉

作者:admin 时间:23-08-29 阅读数:32人阅读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天然橡胶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本品是一款高度防水专用橡胶粉,应用于生产道路标线涂料等,可根据顾客要求适当调整粘度。通过我公司技术人员长期使用和反复实验证明其具有很好的抗寒性能以及各项指标都非常达到甚至超出行业内相关规定。

防水材料专用橡胶粉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加入补强填充剂、着色剂等精制而成。现已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造纸和水泥建材中。

天然橡胶,可高温干燥处理的专用防水原料粉;具有很强的分散性、可塑性和粘结力,低成本防水效果优异。

橡胶粉作为一种重要的防水材料填加剂,具有改性增粘及导水功能。这款超细分子纳米橡胶粉适用于多数无机材料改善抗拉伸强度,附着力、柔韧性等方面的表现。是生产防水卷材必不可少的材料

精选天然橡胶为原料,具有高透气性。大幅度提升路面行驶的稳定性能与抗磨损耐拉力效果;改善轮胎的操控和抓地表现;隔音降噪等特点。在使用后还会持久保持弹性

橡胶粉经过特殊的工艺制作而成,具有多孔性,弹性以及一定的拉伸强度。本品粉末细腻干燥无杂质且易分散、透明光亮、无毒害符合环保卫生要求。通过我们精湛技术配方调整,使其达到了柔软又不失可塑型极好柔韧性并能够提高相关延展的稳定性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胶粉是以炼焦煤或半焦作为原料经干馏加工制成的粉状物,又称作沥青煤。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中央分隔带的基层及各种机场跑道、停机坪、车行道、桥面铺装等场合。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天然橡胶粉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