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丁橡胶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发布 将自6月起实施

作者:admin 时间:23-08-10 阅读数:23人阅读

  2.再生橡胶生产应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配备适宜高效尾气处理设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配备废水处理装置,废水排放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鼓励废水循环利用

二、申请和核实  第四条 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成投产1年及以上;  (二)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省级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1)

黑色粉末,无毒无味,储存稳定。可与改性剂混用配制各种沥青胶粉,一般直接使用即可达到所需的应力要求。生产加工性能好,特别是搅拌时自由流动、粘合快速;对提高沥青胶料塑性和耐高温有明显效果。

胎胶粉属改性剂,对沥青的改性作用。使混合料体系降低了针入度,从而增大了与骨科嵌挤作用力和粘结强度;胶粉是一种经细磨、改性并经过精选和破碎超细矿物聚合材料粉体

采用大钢厂加工,优质品质保证。粒度均匀外观好,可全部碾成细粉应用,省时又省力节约原材料。良好的分散性能,易与其它物料混合使用。经过表面改性处理后生产的防水粉增强了橡胶的各项机械属性和耐老化及抗氧化性能,有效降低橡胶制品生产中乳液聚合、硫化等各阶段产生气泡、裂纹、流痕、缩孔等缺陷现象

氯丁橡胶粉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发布 将自6月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 第21号  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验收意见进行核实,对仍符合《规范条件》的,予以公告

  因违反规定被撤销的公告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对拟撤销公告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应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前告知,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橡胶粉是一种黑色粉末,也叫硫化粉。橡胶粉是由硫磺和明胶经过复杂的工艺合成,具有耐热、抗老化等功效,适用于各类聚合物,可替代淀粉配制硬质胶粉,在彩妆行业中被广泛应用。

  (四)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15年),厂区面积、生产区域面积应与综合利用加工能力相匹配,废旧轮胎贮存场地应符合回收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轮胎翻新应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保障系统;企业应配备轮胎悬挂滑轨、数控打磨机、数控硫化罐等设备,采用钉孔检测、轮胎充气压力检测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对翻新轮胎产品实施全流程质量管理

氯丁橡胶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发布 将自6月起实施

优质硅胶粉为原料,从橡胶植物油中提取的合成树脂与填充剂等配置而成。本品具有非常好的防水性能,吸附量高、强度大、颗粒度小、微细化、纯净、颜色鲜艳且无味道。

改性高标准复合型轮胎胶粉,本产品用途广泛,可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生产加工。采用科学配方制作而成,具有粘接力强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