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粉用途,“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橡胶粉用途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为什么要使用这款改性沥青轮胎胶粉呢? 1、价格低我们的沥青轮胎胶粉采取纯天然原料配置而成,具有良好的流动和粘接特点; 2、附着力强使得产品对于基材表面起到了很大的助黏增韧效果,通过增加轮胎与路面之间的接触能力提升行车舒适度。 3、便捷度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随时搅拌和粘贴,操作简单易懂节省人力物力; 4、颜色鲜明光泽饱满提高整体美观程度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良好的流动性,易于拌合成型。质量稳定可靠。与同行业产品相比价格更具竞争力!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
轮胎胶粉由沥青提炼而来,粒径小。易混合,主要原料为矿物油,再生橡胶或化工生产的一种胶体,用以改善焦烧和其它技术性能,并降低其成本。经过二次加热处理与粘度增大以后,能够有效阻隔空气中水分子的侵入和胶粉颗粒之间的结团反应。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采用天然橡胶为主要原料,无毒害物质添加剂。具有着与橡胶制品相同的使用功能和优良特性,且价格低于通用橡胶制品。在建筑防水材料中普遍适用
改性沥青混凝土专用胶粉。厂家直销热线1556309455轮胎胶粉是由多种材料复配而成的干混型粉状物料,加入纤维或短切纤维混炼而成的矿物质类胶粉。主要用于路面基层材料、底基层补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橡胶粉是加工防水材料时用到的一种辅助原料,这款产品主要以防老剂、氢氧化钠、碳酸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研磨后精细化处理而成。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材料的使用寿命。具有抗腐蚀性强、储存运输方便和高密度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