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求购橡胶粉
强氧化剂,用于清除沥青的高分子有机物。高温煅烧改性剂、生产过程无污染、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黑色粉末,无毒无味,储存稳定。可与改性剂混用配制各种沥青胶粉,一般直接使用即可达到所需的应力要求。生产加工性能好,特别是搅拌时自由流动、粘合快速;对提高沥青胶料塑性和耐高温有明显效果。
专用橡胶粉,橡胶颗粒更加细小均匀。表面粗糙度为0.25丝以上,纳米改性使得橡胶的表面有微孔结构,这些都可以降低凝聚水蒸气和液体的渗透率,并且具有良好的缓释功能;添加量在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七就足够了。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防水材料橡胶粉,采用进口新型非金属性纳米级活性反应产品。对基层的粘结力、柔韧性强。良好的可塑性和弹性,对基面有一定的湿润作用。施工后在产品作用下无需加热干燥时间即可完成成膜物化过程。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产品性能优良,包装精致便于存放。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物质为原料,加入合成纤维改善其弹性和持久性,粘结力强,坚韧耐磨抗老化!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求购橡胶粉
很多人在寻找一款环保又耐用的防水材料,很难哦!不过现在好了,无论是哪种类型、有何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款橡胶粉就来自于中南橡胶研究院,该单位具有30年的开发经验,并且已成为华中地区最大专业橡胶及热塑性弹性体研究机构之一,质量和信誉均可完全放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