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出口

作者:admin 时间:23-02-22 阅读数:75人阅读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出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防水材料专用胶粉,低气味耐高温,粘合度好,可做卷材等嵌缝施工。量身定制,让您的混泥土更加坚固!

改性的轮胎胶粉,用于地下停车场抗渗漏剂、地面金刚砂、路标线涂料水泥稳定剂等领域。本产品对橡胶制品有增加弹力和柔韧性能,可以根据实际使用调整配方比例及实际添加量进行不同成份组合生产不同类型轮胎防粘粉效果更好

结团、不分散、成型好,可以提高施工效率。改性沥青胶粉中添加了聚合物和多种进口添加剂混合而成材料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本款胶粉是按照特级配方比例精制而成的改性沥青专用胶粉,适合改善使用硫化黑或轮胎厂常用添加剂(炭黑)配制改性沥青再生胶,再生制品易开裂的质量通病。同时可提高产量和胶料密度、耐老化性能;增强制品韧性和拉伸度提高3倍以上。

橡胶粉为白色或灰黄色松散粉末,易吸湿。常用作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以及乳胶胶浆的活性稀释剂。由于它具有较高粘结力、良好塑性、耐磨性和可冲压成型等特点,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橡胶补强材料。橡胶如其他混炼物经硫化而制得的弹性体,广泛应用于工业日常生活中。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出口

胶粉是以炼焦煤或半焦作为原料经干馏加工制成的粉状物,又称作沥青煤。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中央分隔带的基层及各种机场跑道、停机坪、车行道、桥面铺装等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