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发布 将自6月起实施橡胶粉性能
沥青温拌胶粉选用精品骨架级的道路石油沥青,使用寿命可达8年以上。其性能指标远优于普通矿场出厂产品。其颗粒呈树枝状结构,表面光滑平整、成型好;水分含量低,不易脱粉;沥青软化点高,延伸率大,粘度稳定,受热溶胀系数小;导电率、磨擦系数等几何形态参数偏差极小且无毒无害,属绿色环保型材料。
产品应用轮胎的生产,高模量高强度。适合矿山、煤炭等行业使用,不可以加水,添加比例只是听从专业技术员指导意见一般在2左右按1.5左右配方即可。
橡胶粉是一种黑色粉末,也叫硫化粉。橡胶粉是由硫磺和明胶经过复杂的工艺合成,具有耐热、抗老化等功效,适用于各类聚合物,可替代淀粉配制硬质胶粉,在彩妆行业中被广泛应用。
采用新工艺生产的改性沥青胶粉,属环保型绿色建材,配制与使用时不会对空气及水体造成任何污染。轮胎胶粉可以作为高等级路面的找平填料,适合于修补各种低温、高温裂缝,粘结力强。
防水材料专用橡胶粉,含有较高的纯度。本产品适用于做防水材料里边的填充料、或者添加在腻子里使其具有弹性。是一款非常好的,防水抗裂必备原料!
(四)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15年),厂区面积、生产区域面积应与综合利用加工能力相匹配,废旧轮胎贮存场地应符合回收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轮胎翻新应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保障系统;企业应配备轮胎悬挂滑轨、数控打磨机、数控硫化罐等设备,采用钉孔检测、轮胎充气压力检测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对翻新轮胎产品实施全流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公告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如公告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及其他与《规范条件》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同时,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升级,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验收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 第21号 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予以公告
二项目选址与企业布局 (一)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求
(三)企业产能设计应与废旧轮胎可回收量相适应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发布 将自6月起实施橡胶粉性能
天然橡胶粉防水材料专用母粉为原料,是有着众多的优点。优质的硬度、较好的黏度性能都可以在使用中获得更加显著地表现,同时它也拥有比较好的作用与耐热性,进一步的保证良好的操控体验和效果展示。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和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域,以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不得新建、改扩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