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天然橡胶粉
很多人在寻找一款环保又耐用的防水材料,很难哦!不过现在好了,无论是哪种类型、有何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款橡胶粉就来自于中南橡胶研究院,该单位具有30年的开发经验,并且已成为华中地区最大专业橡胶及热塑性弹性体研究机构之一,质量和信誉均可完全放心哦!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精选的环氧树脂以及氢氧化铝材料合成制作。而且具有较强的粘合性和拉力。采用传统工艺制作,并融入现代化改进技术,所以产品质量更加优越。可应用于各种物体表面,如玻璃等硬质物也能很好地防止划伤。且耐高温、持久不掉粉、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改性沥青混凝土专用胶粉。厂家直销热线1556309455轮胎胶粉是由多种材料复配而成的干混型粉状物料,加入纤维或短切纤维混炼而成的矿物质类胶粉。主要用于路面基层材料、底基层补强。
来看这款管道密封专用橡胶粉,环保无味弹性好。防水施工安全放心,固化后的橡胶具有优良的耐腐蚀和耐老化性能,并且更加实用不易流动变形开裂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天然橡胶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采用进口机器和设备生产的轮胎胶粉。质量稳定,环保型无毒害,不影响人体健康,是轮胎行业环保改性的理想选择。
本品是一款高度防水专用橡胶粉,应用于生产道路标线涂料等,可根据顾客要求适当调整粘度。通过我公司技术人员长期使用和反复实验证明其具有很好的抗寒性能以及各项指标都非常达到甚至超出行业内相关规定。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