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
天然橡胶粉防水材料专用母粉为原料,是有着众多的优点。优质的硬度、较好的黏度性能都可以在使用中获得更加显著地表现,同时它也拥有比较好的作用与耐热性,进一步的保证良好的操控体验和效果展示。
采用新工艺生产的改性沥青胶粉,属环保型绿色建材,配制与使用时不会对空气及水体造成任何污染。轮胎胶粉可以作为高等级路面的找平填料,适合于修补各种低温、高温裂缝,粘结力强。
双创橡胶是防水材料专用橡胶粉的品牌商标,本款产品是来自德国的硅酮结构胶粘剂制作专用橡胶粉。它的橡胶性能优异、综合性好,且具有极低的接触时间、快速固化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建筑装修行业中的墙面找平、厨卫找平、阳角阴角修补、地面以及墙体裂缝的填充以及内外墙的批刮腻子都必须使用到的制作工艺上
“再生油”和“热裂解炭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橡胶粉
结团、不分散、成型好,可以提高施工效率。改性沥青胶粉中添加了聚合物和多种进口添加剂等混合而成的材料。
退税比例:50%2022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产品原料 70% 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橡胶粉符合《硫化橡胶粉》(GB/T 19208—2020);翻新轮胎符合《在 重汽车翻新轮胎》(GB 7037—2007)或《轿车翻新轮胎》(GB 14646— 2007)或《工程机械翻新轮胎》(HG/T 3979—2007),再生橡胶符合《再 生橡胶 通用规范》(GB/T 13460—2016),废轮胎/橡胶再生油符合《废 轮胎/橡胶再生油》(T/CTRA 01—2020),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符合 《废旧轮胎裂解炭黑》(HG/T 5459—2018)、《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 技术规范》(GB/T 40009—2021)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 ISO9000、ISO14000 认证;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应不少于 15 年);5.轮胎翻新能源消耗:预硫化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5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模压法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18 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橡胶粉为白色或灰黄色松散粉末,易吸湿。常用作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以及乳胶胶浆的活性稀释剂。由于它具有较高粘结力、良好塑性、耐磨性和可冲压成型等特点,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橡胶补强材料。橡胶如其他混炼物经硫化而制得的弹性体,广泛应用于工业及日常生活中。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总体是有利于纳税人的
关于对“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的利用《目录》有着非常大的变化,产品增加了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原料占比由95%调整为70%,退税比例由50%调整为70%
具体如下:2015版《目录》内容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废轮胎加工处理能源消 耗:从整胎破碎起计,再生橡胶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850 千瓦时/吨(新 型塑化装备除外);橡胶粉生产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350 千瓦时/吨(40 目 以上除外);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低于 200 千瓦时/吨,其中破碎工 序能源消耗低于 120 千瓦时/吨,热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 80 千瓦时/吨退税比例: 70%
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22 年版)》相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有了大幅调整
精选优质胶粉,具有很好的弹性和韧性。高温压铸一体式罐装技术保证了产品更加耐用,三种包装方式随心所欲。采用的食品级材料防潮设计使得胶粉不易氧化,经久耐用;瓶身大容量设计为您节省储存空间、轻松便携!